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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海洋尊重孩子回山东读书的选择:找回了儿子,却找不回心

2021-12-08| 发布者: 无名商贸网| 查看: 144| 评论: 3|来源:互联网

摘要: 01我们常说“生恩不如养恩大”,可这话不能放在被拐的孩子身上讲,一个人把别人的孩子拐回去自己带满足自己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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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常说“生恩不如养恩大”,可这话不能放在被拐的孩子身上讲,一个人把别人的孩子拐回去自己带满足自己的私欲不顾他人的伤悲,把自己的幸福凌驾在别人的痛苦之上,这个人即便是给了被拐的孩子很多疼爱,依然是应该遭到谴责和相关的处罚的,他是偷,是用犯罪的手段满足自己的私欲,这是坏,更是自私。

甭管他对被拐的孩子有多好都谈不上养恩,如果孩子没有被拐,而是留在自己亲生父母身边,不应该有更好的生活吗?

这几天,我们都被孙海洋找到亲生儿子孙卓的视频给刷屏了。

孙海洋坚持不懈寻子14年,这一路走来实在是太不容易了。

看过电影《亲爱的》的应该都有所了解,孙海洋就是《亲爱的》中张译饰演的原型。电影中,张译饰演的韩德忠还原了寻子十余年的孙海洋,当他们打算再生一个孩子时,被计生办告知需要出具第一个孩子的“死亡证明”。

电影最后,韩德忠“找不动了”,但现实中孙海洋没有一天停止寻找。

也因为孙海洋的这份坚持,还有各方面相关人士的相助,他才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亲生儿子——孙卓。

12月6日,孙海洋与被拐14年的儿子孙卓相认,我还看了直播画面,认亲现场,孙海洋夫妇紧紧抱着儿子,痛哭不止。整整14年,这期间又藏着多少苦和累啊,日日夜夜都不能忘,日日夜夜都想着孙卓,心犹如刀绞一般的痛。

2007年,时年4岁的孙卓在深圳被拐,此后他跟养父母生活在山东省阳谷县。孙海洋当然希望孙卓能回深圳跟他们一起生活。孙卓的养母则表示,他们会让孙卓自己选择,如果孙卓愿意想回到原家庭生活,会尊重孩子的意愿。

孙卓说被拐走也有自己的错,他表示,“感觉自己很对不起他们,就算是我被人贩子给拐走了,也有部分错是在我的,就是因为我太容易相信别人,所以才会被拐走,所以才会导致这后面一系列的悲剧发生,所以对他们特别的愧疚”。

我想说,孙卓,你当时不过是一个4岁的孩子,你有什么错呢?错的是拐卖你的人,错的是你的养父母明知你是拐卖来的,他们却因为自己的私欲而把这个秘密隐藏了。他们把你当亲生的儿子养,也不过是因为你是个男孩,而不是因为你是孙卓。

孙卓曾发声:“其实我挺愧疚的,他们一直在找我,但是要是见了面的话,我应该不会留在那里。估计他们会很失望,不管怎么样,养父母这边养了我十几年,对于我这样只活了十几年的人来说,这十几年的感情其实相当于我的全部了,其实就是多了一个家,这边也是我的父母那边也是。”

孙卓称养父母以及两个姐姐对自己都很好,所以他从来都没有怀疑过自己真实的身份,他说自己不会回到亲生父母那边,还是会选择回山东养父母那里,回山东上学。

网上有个评论很中肯:买方爱你并不是因为你是孙卓,而是因为你是可以传宗接代的男孩,这个男孩是张三李四王五都可以,只是买来的,而亲生父母爱你,苦苦寻你多年,只是因为你是孙卓,弟弟妹妹无法取代。

希望孙卓能看到这条评论,然后深思熟虑,做出自己的选择。

不管孙卓做出怎样的选择,希望归希望,孙海洋都是尊重孙卓的选择,他还表示自己要送孩子回山东上学。

两边父母真的谈不上孰轻孰重吗?可养父母明明是买家,而不是真正收养你的父母啊,另外,你的亲生父母也不是不要你了,而是你被偷了,好吗?

孙海洋尊重孩子回山东读书的选择,我想借用一位网友的评论感叹:“找回了儿子,却找不回心。”

这14年的感情都缺失了,可是谁造成的?是拐卖孩子的人,是那个明知孩子是拐卖来的却当作自己的孩子养的人。现如今孙卓的养母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,可是孙卓说,“两边父母都不想伤害,如养父母获刑会生气”。

我不知道该怎么评论此事?

只能说实在是太无奈了。

02

什么是养父母呢?

养父母指的是,在法律上透过法定的方式,赋予收养者与被收养者,发生与婚生子女具有相同权利义务的一种身份契约的关系。

可买家是养父母吗?在我看来,参与买卖的人都是人贩子。现在很多都是打什么亲情牌,说什么虽然是被拐的可好歹养父母养了十几年,可问题是如果他早一点让你去找亲生父母,也不至于这么多年血亲骨肉相离。

孙卓是怎么被拐的?

2007年,犯罪嫌疑人吴某龙在深圳打工,因其二哥家中只有两个女儿,却一直想要个男孩,他便萌生了想拐卖男孩的念头。“他们还把孩子藏匿在吴某龙侄子家几个月,才转移到外地。”就是因为他们的自私和坏,才导致孙家这么多年面临骨肉相离的痛苦,经历了那么多伤害。

这几天孙卓也面临了很大的争议,因为他说自己选择回到养父母身边。我觉得暂时不要太逼着孩子,孙卓是十分懂事的,因为他这十多年的记忆都是跟养父母相关的,所以一时难以分割也是可以理解的,等到孩子真正长大之后吧,兴许会有不一样的选择吧。

毕竟14年了,找回孩子不容易,想找回心更不易。

还记得前段时间的郭刚堂吗?郭刚堂是《失孤》的原型,他也找到了自己的儿子。但是他的儿子郭新振打算留在养父母身边,郭新振表示,“养父母年纪大了,对我有养育之恩,也需要人照顾,但是自己假期多,会经常回去看看”。留在养父母身边,照顾养父母,而亲生父母却成了偶尔去看看的亲戚。

即便是人之常情,可也是让人不胜唏嘘。

有人说,被人贩子拐走孩子的家庭,会失去两次孩子,一次是被拐走时,一次是找到时。现如今有太多太多的例子证明此说法了,在那些被找到的拐卖的孩子中,他们多半都选择了跟养父母生活,留在养父母身边。亲生父母更多的是被当作亲戚。

我觉得特别寒心,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,那些失去孩子的人,他们的痛,这么多年的不易,又有谁能弥补呢?

被偷走的亲情,被偷走的14年,本应该有好的生活,一切都被改变了。

最后我想用网上的这句话表达我的想法:就自私和公平来说,回到原家庭保持兼顾养父母是最好的结果,如果还在养父母家庭只是兼顾生父母,那就太自私太不公平了!买卖同罪,不追究已经是最大的原谅,说什么养育十几年的感情都是极度自私和不公平的!

今日话题:你怎么看待被拐子女往往选择养父母?欢迎留言。

-END-

★作者:YIBAO;情感原创作者,写这个世界温暖的感情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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