宝宝取名 本报西林讯 7月12日,西林县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集中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6起危险驾驶案件,以危险驾驶罪对郭某松等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拘役1个月、缓刑2个月至拘役3个月不等的刑罚,并处2000元至4000元不等的罚金。 西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,郭某松等6名被告人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,经检测,血液中酒精含量均超过80mg/100ml。郭某松等6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、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,自愿认罪认罚。法院根据6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、犯罪的性质、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,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 □凌艳梅 (文章来源:右江日报) 文章来源:右江日报![]() |